西藏昌都市水利局2021年度
部门预算
2021 年 2月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都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昌都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昌都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
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有关水利工作的政策性法规,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
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
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
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
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
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
有控制性的或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
管理。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
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大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全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
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
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
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
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
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水利工程
移民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
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
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依法负
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
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
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
质量监督工作,参与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
广,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按规定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
导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
制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全
市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和重
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
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
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
作;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
全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内设科室13个)
1.办公室:下设纪检监察室、财务室、收发室、党建活动办。
2.规划计划科:下设水利发展改革办公室。
3.水资源科技科:下设节约用水办公室、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办公室。
4.建设与管理科:下设清欠办、信访办、水电资源开发科。
5.河湖管理科:下设河长制办公室
6.农村水利水电水保科:下设人饮办。
7.水旱灾害防御科。
8.移民计划安置科:下设移民后勤扶持
9.水利技术服务站
10.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11.市水利综合检测中心
12.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13.水政执法大队
(二)我局2020年底行政、事业(全额)在职工69人,退休职工共22人。
(三)水利局实有车辆共8辆、在编车8辆。
(四)现有办公电话共32部,其中:直拨32部。
第二部分 昌都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详见附件)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昌都市水利局2021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门预算经费的批复》(昌财农指〔2021〕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2021年度财政下达基本支出总预算:2908.773931万元。其中:
(一)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93.018811万元;②商品服务支出预算:213.66572万元;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2964万元。
(二)2021年专项经费预算:991.8万元。具体如下:
1、治理建设专项经费 19万元
2、水旱灾害风险普查400万元
3、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经费 10万元
4、昌都市水利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经费150万元
5、水土保持站工作专项经费 124.16万元
6、其他交通费用 5.86万元
7、水资源管理经费 80.5万元
8、水利专项会议费 3.28万元
9、水质量与安全监督 20万元
10、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13万元
11、水利宣传及聘请法律顾问经费 6万元
12、防汛抗旱专项资金 160万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经费2908.77393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693.01万元。
其中:基本工资 307.2万元
津贴补贴 643.19万元
奖金 86.46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91万元
基本养老保险 177.07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8.54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5.28万元
医疗费(机关) 8.97万元
住房公积金 130.75万元
伙食补助费(机关) 31.68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92.96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3.66万元。
其中:办公费 9.08万元
水费 2.36万元
电费 5.52万元
邮电费 11.9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8.8万元
公务车辆大修补助费 2.99万元
差旅费 96.6万元
取暖费 3.45万元
公务接待费 10.32万元
工会经费 20.75万元
福利费 0.41万元
会议费 1.4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万元。
其中:生活补助 4.95万元
医疗费补助 2.97万元(体检、退休人员护工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8万元 (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
(四)专项经费:991.8万元。
三、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2.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车辆大修费51.79万元。
我局将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约法十章”相关要求,努力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四、2021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预算2908.773931万元。
五、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昌都市水利局2021年预算经费为2908.773931万元,2021年收入总预算2908.773931万元。
六、2021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总预算2908.773931万元。
第四部分 昌都市水利局科目编码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2020年昌都市水利局支出科目编码:
(21303)水利
(2130301)行政运行
(213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
(2130306)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2130309)水利执法监督
(2130310)水土保持
(2130314)防汛
(2130315) 抗旱
(2130316)农田水利
(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
(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2130322)水利安全监督
(2130399)其他水利指出
举报电话:0895-4822887
昌都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