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水利局

政府信息公开

昌都市水利局关于昌都市市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技术服务的询价函

发布时间: 2026-07-1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河湖行蓄洪空间、保障水安全具有重要作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函〔2026〕432号)及《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藏水资〔2026〕25号)要求,我市拟开展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

为按时保质完成昌都市辖区内相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任务,严格落实问题导向、依法依规原则,重点纠治划定成果不合规、错划漏划、技术手段不足导致质量缺陷、河道整治后自然条件变化等突出问题,高标准形成规范、合法、可追溯的复核成果,并按期上报自治区水利厅确认上图,按照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水利厅工作部署,我局拟组织开展昌都市10个市级河湖河湖两侧及湖泊岸线总长3766公里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名称暂定)工作。此次工作拟邀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现向各单位询价。如有意向,请于2026年7月22日前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

2.资质证书扫描件(盖章)(测绘、水利相关资质优先);

3.项目技术方案及报价书、报价表扫描件(盖章)(注明报

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此函。

附件:报价表

西藏昌都市水利局 ⠂ 

2026年7月17日 ⠂ 

联系人:陈亦冲 13989950010     cdszhzb@163.com

附件

报价表

序号

名称

报价(万元)

1

昌都市市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名称暂定)

2

主要工作内容:见以下内容

3

报价单位:

联系人及方式:

昌都市市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

(名称暂定)主要工作内容

一、梳理问题清单,建立台账(2026年7月31日前)

全面梳理昌都市辖区内列入复核范围的河湖(流域面积1000平方千米及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千米及以上湖泊)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存在的问题,对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划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SL/T 852—2025)等技术标准,逐河逐湖核查划定成果的合规性、完整性,建立问题清单并报自治区水利厅。

二、资料收集与实地校核(2026年8月31日前)

收集批复规划、堤防工程、历史划定矢量数据等资料,开展实地勘测,与现有划定成果对比分析,记录偏差情况,重点校核因河道整治、自然演变导致管理范围变化的河(湖)段,确保数据真实、依据充分。

三、编制复核报告(2026年10月20日前)

以河流或湖泊为单元编制复核报告,内容包括:管理范围划定总体情况、勘测资料、需调整的河(湖)段、调整原因与依据、调整前后矢量数据成果及相关佐证资料。对符合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无需调整的成果,不再重复复核。

四、成果审查与汇总上报(2026年11月30日前)

配合市水利局完成本行政区市级河流复核报告审查,汇总后报自治区水利厅。

五、成果确认与上图(2026年12月20日前)

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完成复核成果确认,出具复核意见,并将经确认的矢量数据、复核报告、省级复核意见等资料上传至全国河湖遥感平台,配合后续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告规范后的河湖管理范围。

六、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防洪标准》(GB 50201—2014)、《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范》(SL/T 852—2025)、《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T 171—2020)、《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06—2017)、《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技术要求(2026年版)》;经依法批准的流域和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七、成果交付

每河(湖)单元提交复核报告(纸质版+电子版)、调整前后矢量数据(符合全国河湖遥感平台入库标准)、佐证资料汇编;全市汇总后提交昌都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总报告及成果数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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