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3-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昌都市水利局小水电站退出工作滞后,第一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莽措湖自然保护区涉及的小水电站退出问题,截至督察进驻,厂区设施拆除和生态恢复工作进展滞后。 |
核查情况 |
全市小水电站共99个,涉及保护区的有1个,为莽措湖水电站。经过核查,涉及到的莽措湖水电站需拆除。 |
整改目标 |
对莽措湖水电站进行拆除,同时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
整改措施 |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对排查出的莽措湖水电站进行拆除,并开展生态恢复工作。2025年3月市国网昌都供电公司根据《整改实施方案》分别种植树木1519棵、恢复草地面积3305平方米,目前成活率良好,具备了验收条件,我局于7月22日,组织芒康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国网昌都供电公司对生态恢复工作进行了验收。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西藏昌都市水利局 |
责任人 |
吴国祥 |
联系电话 |
18008900121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我局对全小水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莽措湖水电站,制定了“一站一策”方案。二是我局积极督促国网昌都供电公司制定了《整改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进行了生态恢复,已达到成活率要求。同时我局作为牵头单位组织芒康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和草原局、国网昌都供电公司对生态恢复工作进行了验收。 |
举报电话:0895-4822887
昌都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