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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3-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 2024-07-05   浏览次数:   【字体: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3-01)整改措施完成

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昌都市水利局小水电站退出工作滞后,第一轮自治区环保督察反馈莽措湖自然保护区涉及的小水电站退出问题,截至督察进驻,厂区设施拆除和生态恢复工作进展滞后。

核查情况

全市小水电工99个,涉及保护区的有1个,为莽措湖水电站。经过核查,涉及到的莽措湖水电站需拆除。

整改目标

  

对全市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小水电站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措施

对全市涉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小水电站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排查,建立项目清单,综合考量相关法律规定、政策要求以及民生用电保障、强边固边需要,按照“一站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方案。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西藏昌都市水利局

责任人

吴国祥

联系电话

15208080108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是我局对全小水电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了相关台账。二是对排查出来的莽措湖水电站,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一站一策”方案。三是我局积极对接相关单位,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制定本单位整改方案。目前我局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附件下载: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33-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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