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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召开2023年度“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座谈会议

2023年03月27日 10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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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召开2023年度“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座谈会议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总体要求,确保“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2023年3月24日,昌都市召开了2023年度“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座谈会议,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在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自治区副主席、昌都市委书记龚会才在昌都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报过去一年工作开展情况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交流座谈,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下一阶段的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进行再研究、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市河长办、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水利局相关科室及卡若区河长办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要深刻领会自治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河长办、水利局、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工作职能,推动协作机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当前,我市河湖长制工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河湖执法监管体系仍不健全、配套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依然滞后等方面,导致河湖“四乱”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河道非法采砂、肆意堆弃、破坏沿线生态问题屡禁不止,河湖垃圾、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河湖综合治理水平亟待提升等。下步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生态立市”部署要求,深刻认识“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在河湖保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会议强调,要加强信息共享互通,持续通过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监督、联合督办等方式,拓展协同联动的广度、深度和力度,深入推进水行政执法及监督行动,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非法采砂、妨碍河道行洪等专项整治,推进《昌都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全面提升“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机制效能,同时要注重行业间的业务交流和能力提升,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保持对涉水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会议认为,落实河湖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不同区域和行业,要强化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水利牵头、部门协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河长办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于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不力的河湖长,要由上级河湖长采取约谈、督办等多种形式问责,并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促进河湖长和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切实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到“有能”“有效”,做到河湖管护“见行动、见成效”,推动全市河湖更加充盈、更加清澈、更加美丽。

会议要求,要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等活动为抓手,利用公众号、抖音等各类新媒体等平台定期推送河湖保护信息,讲好昌都河湖管理和保护故事,适时公布一批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营造狠抓河湖保护治理的强大声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会后,参会人员还一同巡查了澜沧江卡若区段。

  本期主送自治区水利厅,市委办信息科,市委督查室,市政府信息科,市政府督查室,人大办,政协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民政府刘文德副市长,局各领导、各科室,各县(区)水利局。

供稿:河湖科                                 审稿人:巩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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